2021-01-11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规范开展医疗技术,实行手术分级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手术分级管理制度》要求,现将医院医疗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目录、限制类技术目录、限制类医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于1月16日前向监察室反映,电话:6669011。
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医务部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