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1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规范开展医疗技术,实行手术分级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手术分级管理制度》要求,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现将医院医疗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目录、限制类技术目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于3月23日前向纪检监察科反映,电话:6669011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 医务部
2022年3月18日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