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于2018年10月委托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妇幼专科大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妇幼专科大楼项目
建设单位: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阜阳市颍州区庙东路和淮河路交叉口东北角,经现场考察项目外环境关系可知,本项目东侧为待建妇女儿童健康中心项目,南侧为淮河路,西侧为规划庙东路,北侧为规划河荫路。项目规划占地27899m2,设置床位800张,总投资2.5亿元。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7055880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Http://fyfybjyy.com/mange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纸质邮寄地址:阜阳市淮河路2019号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张主任收,15705588099;
(2)电子接收邮箱:1966140120@qq.com。
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
二O一九年一月九日